本报讯(记者 钱枫枫)自2019年我市全面启动工业供地项目达产综合验收工作以来,至2023年底,我市已通过达产综合验收项目137个,总用地面积2998.86亩,工业供地项目达产验收工作走在温州前列,这是日前记者在市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所获悉的。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市经信局牵头起草制定了《关于< 瑞安市工业供地项目达产验收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送审稿)》(下称《补充意见》),对工业供地项目达产时限、基数口径能耗排放等方面予以调整,进一步促进工业项目投产达效。
记者了解到,《补充意见》对达产时间延期作出具体规定,2020年1月24日(含)至2020年4月30日(含)、2022年3月28日(含)至2022年12月5日(含)两段时间不纳入项目建设期、初始运行期计算,“双合同”约定的达产验收时限可根据影响时间顺延。
《补充意见》对基数方面予以调整,针对往年产业合同(投资合同)未明确达产验收计算办法的,达产基数从原竣工前一年度或前12个月,调整为与现行投资合同范本基数约定计算办法一致,即按该企业竞得本地块前三年平均产出作为基数,企业成立未满三年的,平均年产出按经营期内平均确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政府精准服务,打好帮扶“组合拳”,贴心为企业解难纾困,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瑞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