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市滨海水厂一期工程原水管工程(瑞安段)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延长实施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
(一)国泰路北半幅(永宁大道至沿河北路)延长至1月31 日。
(二)国泰路北半幅(沿河北路至庄园路)延长至1月31日。
(三)国泰路北半幅(庄园路至塘下大道)延长至7月30日。
二、限制路段:国泰路北半幅(永宁大道至塘下大道)。
请过往车辆、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