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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月子中心规范化建设
提升产后母婴照料服务质量

    ■记者 林长凯

    建议名称:《关于规范瑞安市月子中心经营的建议》

    领衔人:市人大代表陈爱雪

    办理单位: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国家采取多项生育支持措施的背景下,产后护理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妇选择在月子中心调理,但月子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行业弊病和矛盾纠纷也愈加明显。在去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陈爱雪提出了《关于规范瑞安市月子中心经营的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落实。

    “作为新业态的月子中心,我们经过调查发现,现行法律法规均未明确月子中心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依旧不清晰。”陈爱雪说,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出台行业自律标准,推动确定行业主管部门,扶持月子中心新经济业态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为此, 她在《关于规范瑞安市月子中心经营的建议》中提出了五项建议:一是明确监管主体,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执行权力,落实行业监管。根据我市本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土产妇、婴儿、家属需求的准入制度,对月子中心的行业资质、执业许可证、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硬性要求,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不同规模月子中心。二是鼓励试行“月子中心+医院”合作模式。医院与月子中心联合打造具有医疗背景的母婴护理机构,为社会提供权威、优质的刚需性母婴护理服务,保障月子中心为产妇提供更充分、更优质、更科学的产后医学康复服务。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采取“以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形式,围绕月子中心开展系列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排查和监管。四是加强专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监管部门需制定有关行业从业资质培训课程,设立官方培训机构,要求月子中心需定期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月子中心人员稳定性,提高护理质量。五是统一指导收费标准,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建议民间资本和政府部门投建中低档的月子中心,满足愿意为二孩、三孩政策作贡献的普通家庭,避免过度消费母婴护理市场的现象。

    群众有呼声,部门有作为。2023年5月,人社、住建、资规、卫健、市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市7家月子中心的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经营许可、排水排污许可等进行检查,发现在诊疗康复、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从业人员资质、医疗器械使用资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责令存在问题的月子中心立即进行整改。

    此外,市卫健局起草了《瑞安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全市月子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属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后,形成了《瑞安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报送市司法局法律审查。2024年1月16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安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送审稿)》,加强对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管理,并明确了月子中心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对促进我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和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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