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异俗 通讯员 谢志坚)日前,记者从塘下镇获悉,阔别4年的海安清明集市将于今年4月4日至10日举办,为期7天。
海安清明集市历史悠久,是浙南地区久负盛名的物资交流会。据民间相传,这一风俗的起源与发生于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四月初五一场惨烈的战役有关。多年来,海安人仍旧保留着这一民俗活动。
集市期间,众多客商云集,销售传统木器、服装、文化用品、果树花卉等,形成多条小吃街、购物街和玩乐街,顾客们也从四面八方赶来,大街小巷熙熙攘攘,人山人海,使海安成为清明节前后温州地区购物、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考虑到集市活动热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等系列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工作秩序,塘下镇成立海安清明集市领导小组,召开海安清明集市工作会议,组织海安工作片、相关部门及站所实地考察、研究,制定《海安清明集市管理预案》,并发布集市管理通知,维护集市期间社会公共秩序,规范小商品交易行为,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集市有序进行。
据了解,集市管理内容包含集市时限、区域限定、摊位限制、交通管制、车辆停泊、安全与卫生管理等。根据管理内容,参加集市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合法经营,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各摊点需严格遵守市容管理规定,按照“一户一摊、规范摆放”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位置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在集市场地设置方面,原有集市范围内的海安东门街、南门街、西门街、北门街等主要街道将严禁设摊和占道经营。朝阳路、海安商业大街等允许设摊的商业大街必须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半幅设摊,且不得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
管理内容还规定各摊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工作和休息;经营期间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严禁现场活体宰杀和加工;严禁向未经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提供场地。
为确保集市期间的交通顺畅和消防安全,集市场地区域内的道路将禁止机动车通行,居住村民的机动车辆也不得进入集市场地停放,届时交通及相关部门将对集市区域内进行交通限行管制。此外,各摊点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明火灶具,并确保电气线路安全。
塘下镇政府呼吁广大群众正确看待并支持清明集市的管理工作,同时强调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