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孙文静)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在执法中成功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涉事商家因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并被责令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
4月7日,交警塘下中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查获了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交警仔细检查,发现该车的电池被商家擅自替换,由原配4个12伏的星恒锂电池更换为5个12伏的旭派锂电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人曾某表示,这辆改装电动自行车是在塘下镇塘西村一家电动自行车行购买的。
交警部门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实,商家为满足部分顾客的特殊需求,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进行了改装。针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商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并返还给车主。
交警部门强调,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对骑行者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切勿购买和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对于发现的非法改装行为,应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