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用于金地集团东南区域浙南公司塘下鲍一村地块项目建设,并由工地项目部掌握的“瑞安市塘下镇北部组团中心区F-1-2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不得用于合同等一切经济往来)”一枚,于2023年12月22日不慎遗失。
该印章即日起终止使用。今后凡加盖该印章的文件,均非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一概不予承认。
特此声明
浙江方圆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