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项颖 通讯员 许增涵
在瑞安知识产权发展历程中,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现名为浙江瑞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公司”)的“337调查”胜诉案例,格外引人瞩目。2019年10月31日晚,瑞星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终裁判决: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胜诉!这场全国唯一应诉“337调查”的化油器专利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瑞星公司的这一胜利,在瑞安知识产权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18年之前。
彼时的瑞星公司,外贸事业蓬勃发展,已跃升为“国内第一、全球第三”的通用汽油机化油器制造龙头企业,公司80%以上产品直接或间接出口欧美国家,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吸引美国客户逐渐将订单从美国Walbro公司(全球第二大企业)转移至瑞星公司。
然而,意外突然降临。2018年6月,Walbro公司借中美贸易摩擦之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337调查”,指控瑞星公司在内的中国多家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化油器及包含化油器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
由于跨国诉讼时间长、费用高,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差异,让国内其他6家涉案企业均选择不应诉。倘若瑞星公司也不应诉,一旦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中国所有涉案企业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全国化油器行业将遭受重创。
据悉,瑞星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占60%以上份额,若不应诉,企业将丢失市场,难以转型,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陷入困境。经过多方利弊权衡,瑞星公司意识到应诉与否不仅关系到自身的未来,也关系到中国整个化油器行业的发展,毅然决定应诉。
一年多时间,瑞星公司从参加化油器美国337法案全国应诉会议,到接触选择律师团队、确定应诉方案、进行抗辩准备等,期间召开了大大小小会议200多次,接触过的专业律师团队达15个,耗费律师3273工时,翻译应诉材料4000多页。在此过程中,瑞安市委、市政府给予的关心与支持,也让企业更加坚定了信心和勇气。
经过瑞安政企的共同努力,2019年8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首席行政法官发布了初裁判决,判定Walbro公司败诉,瑞星公司新结构产品获得美方认可并未侵权。Walbro公司不服初裁判决,要求复审。10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终裁通知,维持了初裁判决,调查就此终止。
瑞星公司的成功应诉,在全球业界有力证明了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的实力。更为可喜的是,瑞星公司对自身技术和产品的自信以及在应对“337案件”中坚韧不拔的企业精神,赢得了美国企业的青睐,订单不降反增,出口逆势飞扬。在应诉期间,公司未雨绸缪研发的化油器调节油针偏心圆结构还成功获得了美国发明专利。
【部门有话说】
瑞星公司在“337调查”中胜诉,为瑞安广大企业树立了楷模。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乃瑞星公司胜诉之关键,亦是企业于国际市场立足的重要基石。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务必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还能规避侵权纠纷,降低经营风险。
未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与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与管理水平。期望瑞安广大企业能以瑞星公司为典范,持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唯有如此,方能于国际市场赢得更多话语权与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