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森 通讯员 吴初翰)自5月1日12时起,东海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最长休渔时间为四个半月。连日来,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渔港码头、农贸市场、海鲜批发市场等地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幼鱼保护宣传。
“明天起,市场里就不能卖带鱼、鲳鱼、梭子蟹等8种海鲜了。这是宣传单,你们看下……”5月7日上午,渔政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望江菜市场和十八家农贸市场,在市场显目位置张贴“海洋伏季休渔暨幼鱼保护宣传”海报,并向海鲜摊主发放宣传手册,告知其相关禁渔政策。
据了解,5月8日起,浙江省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青占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休渔期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在这个季节伏季休渔,可以保护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渔业部门希望渔民、商家、市民一起参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行动,不偷捕、不采购,一起等待它们逐渐长成。
据了解,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2023年管理制度,继续统一实施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我省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通过申请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专项特许在8月1日开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