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敏洁 实习生 潘依婷 通讯员 林娇娇)7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提高了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兜底保障。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瑞安市财政局、民政局印发《关于调整瑞安市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就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中的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他们的基本生活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2642元调整至2860元,提高了218元;自身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的50%发放,由每人每月1321元调整为1430元,提高了109元。
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差发放。据悉,目前全市现有孤儿及困境儿童541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43人、社会散居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8人。2023年累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083.8万元。“这些保障金会直接发放到孤儿及困境儿童本人的市民卡中,让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社会、生活保障,推进救助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