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聚焦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进城” 莫让交通“新宠”成安全隐患
■记者 戴娜 蔡自祥

    今年以来,一种自带雨篷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我市悄然兴起,它们灵活地穿梭于车流之中。但与此同时,私自加装、未戴头盔、占用非机动车道、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也随之而来。这一便民的城市交通“新宠”,为何成了交通安全隐患?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便民“新宠”兴起快

    安全隐患暗滋生

    近日,记者在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门口看到,随着放学时间的临近,不少家长开着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来接娃,市民张女士就是其中一员。她熟练地将车停在校门口,谈及购车初衷,她坦言:“这种车能遮风挡雨,接送两个孩子也方便。”为了合法上路,张女士特意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D证。然而,张女士在驾驶过程中并未佩戴安全头盔。这一细节暴露出一个问题:部分驾驶者虽然知晓合法上路的规则,但在实际驾驶中,安全意识依然淡薄。

    市民黄先生说,此类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不少车主私自加装装饰品、遮阳帘等物品,不仅影响驾驶员视线,在遇大风时还存在车辆侧翻的风险。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这些车辆外观小巧可爱,但普遍存在安装全封闭雨帘、搭载12岁以下儿童、车内加装风扇、摆放杂物等现象,有的车还加装了太阳能板。这种车属于机动车,但多数情况下与电动自行车混行于非机动车道。

    瑞安某电动车销售点店主王女士介绍,今年二三月,不少家长考取摩托车驾驶证D证后,组团前来购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基本上来买车的家长都是为了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现在二轮电动自行车不能加装雨篷,这种车就更受欢迎了。”王女士说。

    车行销售人员透露,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热销并非偶然。从去年开始,随着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雨篷整治力度的加大,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销量明显上升,且以女性消费者居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数据显示,去年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月均上牌仅10多辆,今年的月均上牌150多辆。

    据统计,去年3月,全市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牌量仅31辆,而今年同期飙升至217辆,同比增长了6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该车型的实用优势,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与舒适。然而,这类车辆大量涌入道路,安全隐患与违规乱象也随之滋生。

    违法乱象频显现

    执法整治进行时

    5月27日9时许,在万松东路与罗阳大道交叉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阳中队民警阮杰新在执勤过程中,依法拦停一辆违法行驶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

    经核查,该车辆驾驶人魏女士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是车辆擅自加装雨帘。阮杰新当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依据交通法规,驾驶三轮摩托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将面临扣1分、罚款50元的现场处罚。同时,其车辆加装雨帘的行为违反规定,需尽快恢复至出厂状态,车辆上牌时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改动,任何加装均属违法行为。此外,阮杰新还特别说明,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载人时,核载人员年龄须在12周岁以上。

    记者发现,绝大多数驾驶者都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加装了雨帘,但这一行为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市民何女士坦言,加装雨帘后,行驶时视线会受到一定遮挡,雨天尤其明显。

    阮杰新说:“针对普遍存在的加装雨帘情况,我们会进行现场教育纠正,甚至开具违法通知书,督促驾驶员在十五日之内将车辆恢复到出厂设置。”

    除了不戴头盔、加装雨帘等违法行为外,交警部门还发现许多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存在占用非机动车道、无证驾驶、载多人、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部分驾驶员还在车上摆放摆件,甚至加装小电风扇等,这些行为易影响驾驶员视线和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阮杰新表示:“这种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 我们发现驾驶者在非机动车道借道行驶的话,会要求他们尽快驶离。我们对这些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现场处罚,严重的话会扣留车辆。”

    疏堵结合谋长效

    安全出行共守护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数量增长是市场与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车管部门将坚持“便民+严管”并重,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监管,重点核查是否有改装车辆违规上牌情况,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消费者应购买合规车辆,依法上牌并持证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车管所提醒广大车主在办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牌时需重点关注几点要求:车辆资质。必须列入工信部产品目录,具备3C认证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外观、电池等需与公告备案一致,不得擅自改装(如加装挡风装置、货箱等)。手续材料。需提供购车发票、交强险凭证、合格证、车主身份证等。驾驶人资质。驾驶人需取得摩托车驾驶证D证。区域政策。部分地区设禁摩区,需提前了解限行规定。

    【编后】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普及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选择,但便利不能以安全为代价。只有各方携手,从制度完善、设施建设、意识提升等多个维度发力,才能让这一交通工具真正服务于民,而不是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和市民共同努力,让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规范行驶,为城市交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聚焦点
   第00004版:嗨!同学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进城” 莫让交通“新宠”成安全隐患
瑞安日报 聚焦点 00003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进城” 莫让交通“新宠”成安全隐患 ■记者 戴娜 蔡自祥 2025-6-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