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1版:要闻
4下一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体育设施损坏,谁修?谁赔?
《瑞安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将于4月30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公共体育设施破损了,谁负责维修?弄坏了,谁来赔偿?这些困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难题,在瑞安有了“答案”: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属地管辖等基本原则,确定各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责任主体。

    该规定出自由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制定的《瑞安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30日正式实施。

    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财政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篮球场、足球场等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丰富群众健身场地,但随着“硬件”投入的增加,管理维护滞后、职责不清等“软件”问题逐渐凸显。《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理顺各管理单位工作职责,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构建了公共体育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在规划配套方面,改造老旧小区和规划建设新城、大型居住区、工业园区时,应当根据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绿地、绿道等公共场所,需结合实际配套建设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器械类设施等体育设施。

    在维护管理方面,《办法》明确维护经费采取分级保障,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属地管辖等基本原则,确定各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责任主体。“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管理一直是难点,《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界定。”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建设管理科科长吴剑介绍,如乡村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健身器材等公共体育设施,由受资助人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属地乡镇(街道)应加强监督指导。同时,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新,保证设施正常、安全使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巡查,对影响正常使用的及时警示、维修,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责成厂家更换,对超过服务年限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新。

    在收费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若管理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可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实行低收费开放,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发改部门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应当免费开放,同时需采取分时段定价等措施,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实行优惠开放,并根据设施功能和特点选择相应时间段实行免费开放。此外,收费收入需专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办法》对设施开放时长作出硬性规定:除季节性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外,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公办学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以及教学时间的晚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此外,《办法》还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数字化、公示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百姓事
   第00004版:玉海楼
以更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天瑞地安·智造商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我市低效用地再现“新样本”
市政协领导调研
瑞安市甲骨文学会
《瑞安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将于4月30日正式实施
瑞安日报 要闻 00001 《瑞安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将于4月30日正式实施 2026-4-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