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热血,一份爱心;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期待 保障全市临床医疗机构的用血供应,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许多患者正期盼着热血守护生命,恳请您伸出手臂,奉献一份爱心。感谢您!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榜样 目前,瑞安范围内献血超过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共有621名,其中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的有105名,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的有113名,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的有403名。
♡优待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累计捐献全血4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三免”优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游览公办公园景区,在非营利性医院免普通门诊诊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