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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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取消“重点”能管用吗?
■项学品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法规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从这信息里,我们可以读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视,他们已经认识到当下教学的不公平这一严峻事实。当下,愈演愈烈的“择校风”, 就是因为现在各地的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而导致的。

  据笔者了解,在我市一部分薄弱学校,本施教区的学生几乎已经“绝迹”。 一个四五十人的班级,竟只有零星几个是本地生,其余的都是民工子弟,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我想,除了有极个别是跟风外,更多的是他们认为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与镇上的、城里的根本无法相比。而事实也正是如此,这种差距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那么,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和非重点班级,教育的公平性就能得到适当的体现吗?笔者以为,那是万万不能的。因为所谓重点学校,只是一所优质学校众多“头衔”中的一个, 这个“头衔”取消了,照样可以取其他“头衔”。如某某实验小学、某某实验中学、某某附属学校,以及其他各种各样带有明显优势倾向性的“雅称”。而事实上,按各方面条件来衡量,它们也的确“名副其实”。我想,这重点和非重点名称上的区别,并不是教育不公的问题所在。

  义务教育阶段的最大原则是就近入学。可现在很多家长却反其道而行,舍近求远。是他们不懂得我们的教育道理吗?非也。那又是为什么呢?在信息爆炸化的今天,家长的眼光是雪亮的,他们会从学校的硬件、软件、师资、环境等方面去衡量一所学校的综合实力,并以此为依据来为自己的子女选择学校。如果是不相上下的两所学校,他们是绝对不会通过人情、集资等烦琐程序去读“重点”学校的,且接送孩子也是无比麻烦。我想,他们也是出于无奈。

  其实,取消了“重点”,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下我们教育的“尴尬”。虽然现在的农村学校已经今非昔比,但它与城镇学校的差距仍然存在,个别地方个别学校且有越拉越大之嫌。就此发展,作为普惠性质的义务教育又如何能真正惠及每一个公民呢?谁又能保证,义务教育的畸形产品“择校风”能不愈演愈烈呢?

  总之,笔者以为,取消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只是表面现象。我们要想真正最大限度的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必须要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最大限度的“关怀”,而这,注定是任重而道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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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时评 11 取消“重点”能管用吗? ■项学品 2009-1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