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温州·天下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摩国标”中
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日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2月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各方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委表示,将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这个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根据本将于明年起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此标准由于被认为将大部分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据新华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关注
   第04版:热线
   第05版:民生
   第06版:服务
   第07版:经济
   第08版:温州·天下
   第09版:娱乐
   第10版:网事
   第11版:人文
   第12版:专版
   第13版:专版
   第14版:宜居
   第15版:宜居
   第16版:家周刊
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20多张假房产证骗贷上千万元
波音787型“梦想”客机首飞成功
分类天地
瑞安日报 温州·天下 08 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2009-12-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