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迎面射来一道刺眼的亮光,眼前顿时什么都看不清楚了。这样的情况,相信不少驾驶员都曾经遇到过。夜间行车时,许多驾驶员没有形成良好的驾车习惯,遇到需要改用近光灯时仍然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据交警安阳中队统计,从6月1日至10日,在接警交通事故中,因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不当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了近20%。
案例回放:6月9日晚10时许,王某驾驶汽车至104国道罗阳大道交叉口时,与相向而来的林某的汽车发生刮擦。经了解,两车在交汇时均因使用远光灯,导致两名车主视线不清,才发生了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以下3种情况特别应该引起注意:(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二)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三)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胡州 陈瑞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