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9日止。如对所公告用海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与瑞安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地址:商城大厦七楼709室 电话:65890726 邮编:325200
特此公告
2011年9月30日
序号
1
2
用海项目
瑞安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电动汽车产业园
瑞安市东海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园
拟用海人
瑞安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瑞安市东海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拟用海位置
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垦区中北部
丁山三期高涂养殖用海规划区域陆侧
用海类型
工业用海/其它工业用海
工业用海/其它工业用海
拟用海面积
30.9291公顷
27.7804公顷
拟用海期限
50年
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