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项颖 通讯员周洲 方建锦)数月前,市民老张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商铺中介商,手头有较好的商铺投资,升值空间潜力巨大。
由于村里刚被纳入城镇开发的行列,村民都富裕起来,老张手里也握着不少现钱,正愁没地方投资。经过再三思量,老张接受了该中介邀请,次日便和中介老板李某一起去嘉兴看了商铺。
经李某的“巧嘴”推荐,老张心一动便决定购买该商铺,并答应付定金。“当时他说得天花乱坠,听得我心花怒放,感觉钱立即就要进口袋一样。”老张尴尬地说。
由于老张对购买商铺的手续一无所知,李某就主动要求帮其代理。“看他态度这么好,又很热情,我对他深信不疑。”老张次日就将2万元现金交给李某,李某则让张父签了一张购买商铺合同,开具了2万元定金的收款收据。据了解,这合同和收据上都没有商铺开发商的名称和公章。
几个月时间匆匆而过,李某“音讯全无”,根本没有向老张提供购买商铺的合法凭证。老张的子女觉得有些不妥,怀疑父亲上当受骗了,姐弟俩便亲自上门要求退还定金,但遭到了李某的拒绝,无奈之下便拨打12315维权热线求助。
经塘河北路消费维权工作室工作人员调查,该商铺中介机构没有营业执照,属非法经营。而李某也无法提供帮老张代购商铺的合法购买凭证,只是一味地推脱说:“定金我已经交给开发商了!”
经过维权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李某知道自己收取定金属于非法行为,他答应退还2万元定金,但表示之前的定金已交给开发商,退款要等开发商先退回来。
由于无法证实李某所说情况的真实性,而中介办公场地也是临时租用的,为了老张的定金能安全退回,维权人员建议李某先将2万元押在第三方。该方案得到双方的认可。前日,双方终于在塘河北路消费维权工作室签订退还定金的调解书,维权工作室帮老张要回了2万元定金。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商铺一定要去有证照的房产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协议时,再交中介费,并明确约定商铺交付期限、购房款交付方式、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