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咨询:我在外地开了一家超市,对面也有一家超市。前段时间,店里举办了优惠大酬宾活动,一些水产品如活鱼活虾等都是低价销售,那几天生意确实不错。谁知道对面超市的店长说我是倾销,导致他的生意亏损,并且说已经向消协反映。我想知道,我低价销售水产品的行为算不算倾销?在我国,哪些行为属于倾销?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倾销。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据此,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外的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且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都属于倾销行为。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低价销售的水产品属于鲜活商品,你的行为并不算倾销。(李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