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盈瑜)日前,省农机管理局副局长骆健民带领由省农业厅、公安厅交管局和安监局人员组成的省“平安农机”考核评审组,对我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进行考核评审。评审组对我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不日,我市将被正式发文命名,成为温州市第2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良好的农业产业基础和高效生态农业,为农机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截至201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1.8万千瓦,农机具1.73万台套。2010年,全市水稻机耕作业29.18万亩,机械收获面积28.8万亩,水稻机械插秧面积6.43万亩,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7个,示范村87个,示范户385户。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上道路拖拉机、纯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分别达到86.1%、86.7%和86.6%,检验率分别达到88%、91.9%和91.2%,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87.7%、92.1%和90.9%。“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此外,我市狠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在安全宣教活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管、综合整治、自身建设、安全培训、规范管理和网络建设等多方面都做出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