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晓慧 缪素华 记者 薛琳核)企业办理股权变更时,因问题签字引发经济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已全面推行股权变更登记股东亲笔签名制。目前,该局已确认了735家股权变更企业。
据市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公司登记实际应遵循“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但在实践中,个别企业为图方便,在变更登记时没有按法律、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股东会、董事会人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人数而由其他人员代为签字,从而引发日后纠纷,更有甚者钻法律空子伪造其他股东签名,致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股东权利,从而损害了股东财产性利益。
工商部门规定,对企业予以审核登记时,采取重点审查和审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实施股东亲笔签名制,即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除须提交所有法定材料外,企业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签字确认。该制度的全面推行,有效规避了企业在申请股权变更过程中的登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