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翁明华 实习生 陈丹丹)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市安监局大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重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督促企业根据其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安监部门备案。
根据温州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市安监局及早摸清企业底数,明确对象和任务,倒排时间,有序推进。4月份,市安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等必须在年内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相关企业应当在7月底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并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预案的报备。市安监局和各镇、街道安监所加强指导服务,协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确保按要求完成备案工作。11月初,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了专项监察执法活动,进一步督促个别未能按时完成备案的企业及早完成这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相关企业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已完成64家(含加油站),超额完成温州市下达的年度备案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