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提出科学制定各职级校长的任职条件、聘任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和工资制度,将改革公办中小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以竞争上岗、交流提拔、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选拔校长,建立健全开放式的后备校长培养选拔制度。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那么就得先要评论它的校长。”校长在学校是集领导者、管理者、教育者于一身的核心人物,是学校管理主体的主要决策者,在学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什么样的校长,就有什么样的学校。作为学校的组织者、掌舵人,校长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方向,直接影响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校长人选之于学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学校来说,既然校长如此重要,那确定校长人选应该慎之又慎,需要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作保障,竞争上岗、交流提拔、公开遴选等,不失于选拔校长的较好途径。尽管校长竞争上岗也在一些地方尝试了许多年,无论其理论论证还是实践过程中都得到认可,但一直未得到有力的推广和施行,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大多还是盛行有关部门任命制,有的甚至是长官意志,个别领导说了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以致校长人选出现十分有趣又耐人寻味的现象,全看某些主要领导的喜好和意愿。
“一朝天子一朝臣”,有些地方领导看中的身边人纷纷被派遣出去当校长,于是形成一道亮丽又触眼的区域盛产校长的风景线,仿佛领导家乡的人特别会当校长,这样“任人唯亲”也算蔚为奇观。这样任命制之下的裙带校长,看谁的眼色做事、为谁的需求服务、替谁的目的工作,自然是掌控校长生杀大权的顶头上司。只对上级负责,心中无师生,且不说其素质和能力是否适宜当校长,这种唯上不唯下的校长岂能办好学校?
不论从现代民主管理角度,还是从学校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也只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选拔上岗,才能使德才兼备、真才实学的校长脱颖而出,从而不辱学校的神圣使命。如今,有些地方虽然制订了完美无缺的校长竞争选拔上岗方案,但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因主观意志变通,程序的落实便成为走形式,其最终产生的校长与任命制方式属于殊途同归。更为尴尬的是校长选拔任用期间,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本得不到保障,连教职工代表大会也不起作用,学校的民主管理自然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亲爱的校长,你从哪里来又是怎么上来的?来自校内还是校外?凭真本领还是靠关系?谁有决定你诞生和任职的发言权、决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