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19日第10版报道:乱开远光灯,差点撞上人,文明开车很要紧。
夜间行车,在安全方面更需注重。当两车会车时,应该把远光灯调成近光灯,缓速慢行,这恐怕是所有司机都能明白的。
把远光灯调成近光灯,只需要一个极为简单的动作,就能够把风险系数降低很多。可一些司机偏偏懒于动手,在夜间会车时,不仅不把远光灯调成近光灯,而且车速极快。倘追问这些司机责任时,恐怕他们会认为这是极小的事情,是不足挂齿的。
诚然,没有把远光灯调成近光灯,这看起来是小事情,但是,事故出于麻痹,如果仅因为这是小事而不做,也极有可能会酿成大祸的。好比说在行车时任意变更车道,逆向超车;好比说不顾路边行人而让脏水飞溅;好比说高速路上紧跟他车之后;好比说抢行红绿灯……这些事情,看起来都是极其细小的,可是,这又是极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
司机在行车时的举手投足,彰显了一个司机的文明程度。如果司机仅图己之方便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只能说明这司机素质低下。善小,我们不可不为;恶小,我们不可为之。司机就应该站在他人的立场为他人考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和路边行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