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塘下有全国驰名商标3个,浙江省著名商标11个。这些知名商标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呢?从本期开始,《今日塘下》推出专栏《商标的故事》,解密商标背后的故事。
一个上粗下细的红色圆形图案,图案上方位置镶嵌着一颗五角星,圆形图案中间则有着红色“瑞星”和黑色“RUIXING”字样。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上均有该标识。
这个图案现已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但是,它可是瑞星公司历经波折才最终保住的。
瑞星公司创建于1983年,公司以无牌、贴牌生产起步,当时并没有品牌的概念,所以对商标也不是很重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拥有影响力后,开始申请瑞星商标。
到2000年,瑞星商标已使用10年,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需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就在续展注册期间,公司总经理陈其安收到一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寄来的函。函中表示,因瑞星商标有近似嫌疑,今后将无效。这让陈其安很震惊。
原来,一家日本公司针对瑞星商标提出疑义,认为瑞星商标与该公司的商标近似,侵犯了该公司的权益。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确定了瑞星商标无效。
瑞星公司多次提出申诉,但是均无效。于是陈其安找到市工商局,寻求帮助。
在工商局的帮助下,瑞星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裁定委员会提出抗诉。“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特别是当时对该次抗诉没抱太大的期望,甚至已想到万一还是不行,瑞星公司要重新注册什么商标。”陈其安说。
“最终认定瑞星商标有效的函,却差点让我直接扔到垃圾桶里了。”陈其安笑着说。
2000年8月的一天,陈其安的办公桌上又出现了一封函。陈其安看都没看,就直接塞进了垃圾桶,“当时我们多次提出申诉,但收到的多封函,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发来的,告知我们因商标近似,今后将无效。”想想仍在抗诉,陈其安又将垃圾桶里的函拿出来,打开一看,顿时激动万分。函中显示,经过国家工商总局裁定委员会裁决,最终认定瑞星商标有效。
随着“瑞星”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越来越高,2009年“瑞星”开始启动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但是,伴随高知名度而来的还有假冒产品。同年,浙江一家标准件公司就用近似“瑞星”的商标来生产,最终该公司的商标被认定无效。
经历了风风雨雨,“瑞星”于2011年成为中国驰名商标。“‘集世界领先科技,创瑞星国际品牌’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以质量创品牌、以创新求发展’是企业坚定不移的脚步。我们将用质量和信誉进一步提高商标的价值,提升品牌的竞争力。”陈其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