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半年多
各地校车是否安全上路?
去年11月,甘肃省庆阳正宁县榆林子镇一辆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和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21人死亡,其中包括19个幼儿。此事一时震惊全国,校车安全引起广大民众的极大关注。今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全国各地均表示,要尽快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
那么时隔半年多,全国各地校车到底是否已经如愿安全上路?各地校车安全细则,路在何方?
在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积极响应,表示要尽快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遗憾的是,半年过去了,全国绝大多数省市仍停留在“近期将尽快出台政策”上。安全校车的运营之路,依旧无法顺利成行,是什么拖住了校车安全条例出台的步伐?
据了解,甘肃省正宁县的幼儿园校车事故后,该省现已开通了3000多条校车专线,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仍旧没有具体时间表。其发布的校车安全实施细则办法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同样在征求意见阶段的,还有黑龙江、陕西、宁夏。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工作人员透露:“第一轮的各部门意见已经收集完成,正在整理。接下来要根据教育部安全研讨会的最新情况,进行调整,预计实施意见将在年底发布。”
另外,江苏、江西、吉林、广西等地出台了针对校车的工作意见,但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据吉林省教育厅安全处一负责人透露,去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今年也发布了通知,“现在还在摸索阶段,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准备再出一个实施细则”。
其中,较为新颖的是,今年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
目前,已颁布较细实施办法的,仅有上海、重庆、青海、浙江。
如果地方未及时出台相关细则,会产生哪些问题?据一校车制造厂家表示,这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地方层面容易受到阻碍,致使许多新校车上不了牌照。
今年8月,某小学花费23万余元买了新校车,却上不了牌照,只能长期搁置在废旧车场,这样的事发生在广州市。因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校车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当地车管所无法让其上牌照。除了广东以外,新校车上牌难的问题在湖北、安徽、福建、江苏等地也同样存在。原因大致都是“具体办法尚未制定,需要部门相互协调”。对于当前的校车困境,有民办学校校长不解:“为校车办个正式‘身份’,怎么就那么困难?”
在广州,不仅新校车无法上牌,旧校车也面临尴尬。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在网上公开表示,广州原有的2700多辆校车,“没有一辆符合新的国家标准”。一些旧车仅仅因为某一个细节不够新标准就被淘汰,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在一些省级细则还没有出台的县市,学生们正面临着无车可用的尴尬境地,只能回到自行上学的老路。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在“省级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
目前,重庆市、上海市、浙江省均规定了非专用校车过渡期。上海规定为1年,重庆、浙江规定为3年。例如重庆市规定,使用过渡期为“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尽快更换非专用校车,过渡期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诸多省级细则未出台的市、县则面临无奈。如广东省肇庆市的细则不得不说:“目前,在省政府没有明确过渡期限的前提下,为避免在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过程中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允许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公安部门在核发校车标牌时应注明‘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使用’。”
校车运营路 集体大难产
校车实施地 各有闪光点
已经出台较细实施办法的省市,措施可谓各有千秋引人瞩目。
最“快马加鞭”的是浙江省。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今年5月27日颁布《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在速度上拔得了全国“头筹”。实施办法要求,从建立健全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逐步扩大安全保障范围,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使用于接送解决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与校车安全国家标准逐步并轨,基本解决全省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最“开门见山”的是青海省。引人注目的,该省的校车安全实施细则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放在了一开头的第五条。
最“有始有终”的是上海市。上海是目前唯一详细设立了校车退出机制的地方。该规定细致到了天数,避免废旧校车仍能上路:“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应当在15日内,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日内消除。”
最“校车总动员”的是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但重庆市的文件却一一点名了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局、交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文化广电局、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办、保监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关工委......为何一辆校车,要动员这么多部门?原来该市多达7个部门分担了“普及安全教育”的职责。而其他省市的细则中,这一职责多由教育部门承担。
校车厚账本 经费是关键
各地校车安全条例细则为何“难产?究其原因,经济账难算,可以说是一大顽疾。
据一尚未出台细则的某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坦承,校车经费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难点。
正规校车与整天运营的公交车不同,只在上下学时间开动,其他时间只能闲置。司机工资、维修保养费用通常入不敷出,不小的费用常分摊到学校、家长头上。这也使得校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长年难以普及。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为校车投入经费的义务。但据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因为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补贴政策,我们就不好出台,所以还在等待国家进一步的政策。”
这笔钱现在谁来出?各地都自发采取了“新招”。
在浙江省,校车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除了学生家长需要承担的正常乘车费用外,校车的后期维护费用也由政府承担。为此,浙江省财政还设立专项奖励性补助,每年花1亿元来保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
校车究竟有多费钱?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处长潘伟川算了一笔账。
据潘处长估算,如果采用购买专业校车的方式,浙江省需要1万多辆校车。按每辆车20万元计算,购买费用将达到20亿元。此外,每辆校车每年的运营成本约8到10万元。这样算来,每年全省校车的运营成本将达到8亿元之多。
在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期间,浙江省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且专门请物价部门核定校车票价。“基本上是一趟一元钱。在杭州普通公交车的票价也是一元一趟,空调车则是两元一趟。这样,家长基本不承担校车运营费用。”
“一年8亿元,即使对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省来说,这仍然是一笔大投资。”潘伟川说,“而且校车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有限的,一口气购置这么多校车也不现实,就是学校想买都买不到。”
因此,现阶段,“公交化为主、购置校车为辅”也成为一条探索的路径。“公交普及化,能够比较快速地解决上下学的安全问题。毕竟公交公司本来就是运营企业,运营专业化程度比较高,公交化在财力上要求也较低,有利于快速推开,让更多的孩子安全地上学。” 潘伟川表示。
已经出台细则的各省市都提出,“具备通车条件的,鼓励依托公共交通替代校车”。各地政府提出了延伸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希望更多由公交公司或专业运输公司承担学生上下学的接送任务。
青海省、上海市的具体细则里,则提出了“校车可租赁”。
青海省初步规定,租用校车由“政府公开招标”,确定承运商。但具体如何实施,还未有下文。上海市则只规定,校车可以由取得资质的学校自己租赁。对于需要租赁校车的学校,除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自购校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客运经营许可证、租赁合同。
重庆市则鼓励市场成立校车公司。“各区县政府应拓宽校车服务保障渠道,积极推进客运企业、公交企业、有资质的个体经营者提供专用校车公司服务。”
(记者 钟晨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