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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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轿车撞飞》后续
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需下车推行

    《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轿车撞飞》后续

    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需下车推行

    ■见习记者 李心如 实习生 徐向左

    去年12月29日,本报第3版刊登了《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轿车撞飞》。交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电瓶车、自行车在横穿马路的时候,驾驶者必须下车推行,而机动车在经过有斑马线的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昨日9时30分,记者在安阳路路口看到,很多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而过往的车辆遇到人行道也未减速,反而是加大油门疾驰而过。

    10时20分,记者来到虹桥南路。虹桥南路与南堤街的交叉路口并未设置红绿灯,记者观察20分钟后发现,共有23辆自行车穿过人行道,而仅有2辆自行车车主下车推车。机动车在经过该路口时,即使有行人正在过马路,其减速也并不明显,“车让人”变成了“人让车”。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解放中路与虹桥路的交叉口。该路口设置了红绿灯,但还是有很多的自行车主直接骑车过人行道。在虹桥北路玉海广场附近,情况也是如此。短短5分钟,13辆自行车模穿人行道,只有1辆自行车的车主下车推行。

    “我不知道骑自行车过人行道要推行,这多麻烦啊,很浪费时间。”市民孙先生说,自行车是他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平时过人行道他都是直接骑车过去的,并不知道自行车过人行道要推行。

    市民王女士是为数不多推着自行车过人行道的车主。她告诉记者,以前她也并不知道过人行道自行车要推行,不过看别人这样做过,所以也就渐渐形成了这个习惯。“虽然麻烦了点,但交通规则我们要遵守。”王女士说。

    私家车车主夏先生说:“如果有行人过马路,不管是不是在人行道上,我都会把车速减慢。不过有些路人明明看到汽车开过来,反而加快速度横穿马路,那样太危险了,害人害己。”夏先生说。

    玉海交警中队民警林远见说,交通规则不仅仅是约束机动车的准则,也是约束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标准。在这方面,如果每一方都能彼此理解,都能做好自己的“本分”,那么,交通事故或许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交通环境会变得更加安全,出行就不再是一出“惊悚动作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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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