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作案100多起
涉案金额120多万元
一专盗保险箱团伙
栽了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通讯员 林文斌)1月1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等3人无期徒刑、邹某等4人20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刘某、邹某等7名团伙成员均为贵州人,都是惯偷、累犯,有的曾因盗窃罪几度入狱,在监狱里成为狱友,有的刚刑满释放不久。7人是老乡,又因赌博聚在一起,但因好吃懒做,入不敷出,很快又重操旧业。
2011年八九月份,他们疯狂盗窃,足迹遍布塘下、汀田、莘塍以及龙湾、瓯海等地,有时一天盗窃三四家,连续作案10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120多万元。该团伙作案时为掩人耳目,租辆奥迪A6轿车去盗窃,沿街踩点,主要针对落地房。见哪户人家门口停着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等名车,而且车头正对着大门,他们就认定此户人家肯定有钱,伺机作案。夜里他们倾巢出动,带着撬棍,液压钳、大锤等作案工具,撬锁入室,进入房间后第一目标就是寻找保险箱。这伙盗贼对保险箱采取最简单、最暴力的方法撬或砸,拿走里面的金银首饰或人民币。实在撬不开的,则把整个保险箱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