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
应成为
文明社会常态
■薛建国
在瑞安,像王清林、周啊利这样的打工夫妇实在太多了,因此,他们是不太为多少人所关注的。但这几天,原本默默无闻的他们,让人心生感动,并真切体会到平凡中亦蕴含伟大。
1月6日,4岁半的儿子小志杰从高处摔落,头部着地导致脑死亡。在救治无望后,这对年轻的父母做出了无偿捐献孩子器官的决定。这是温州首例儿童人体器官捐献。目前,小志杰的器官已在杭州挽救3名患者,留在温州的角膜还可以帮助两名患者。
这对年轻夫妇,他们从农村走来,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城市的底层,靠干一些粗重的活赖以生存。这样的背景,可能会使一些人觉得他们不该有如此高境界,甚至去猜想:博得社会同情,改变打工处境或获取大量钱财。不客气地说,这是小人之心。
他们的举动源自人的一种本能的善良,用小志杰母亲周啊利的话说:“只要能帮助别人,能捐的我们都愿意捐。”一句“只要能帮助别人”,看似平淡,却显得弥足珍贵。现实生活中,当诚信变得稀缺,当自私成为一些人主要的价值取向时,遇老人跌倒绕道而行就变得“正常”了。
发生在王清林、周啊利这对普通打工夫妇身上的大爱义举,实际是一面镜子。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家人们都希望逝者能保持身体的完整、“体面”地离开人世,一般都无法接受器官捐献这种让逝者“死无全尸”的做法。对照王清林、周啊利这面镜子,在我们的头脑里,是否抱有这样传统的观念?王清林、周啊利夫妇毅然捐献爱子器官,既是观念的更新,也是对世俗和亲情的超越。
一个人的观念与人的出身、职业、教育等没有必然的联系。拿器官捐献来说,只要“能够帮助别人”成为你的价值观,就能冲破传统束缚,观念自然也会更新。小志杰走了,相信他的父母看到受捐者,就像看到了自己的亲人,这就是生命的延续。这种方式,是对孩子爱的最好表达。这种爱,不是肤浅的,而是深沉的,不是表面的,而是内蕴的。可谓爱之有道。
生命以爱的形式在延续,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愿器官捐献成为文明社会的常态,从而让我们的社会充满了阳光、充满了生机,让我们的人民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