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再获省级荣誉
本报讯(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金汝)日前,市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9年起,第3次获得该项殊荣,也是2012年度温州市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去年,市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影响稳定、破坏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和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50多名未成年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重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