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
再次犯浑的冷思考
■项建达
近日,一则有关“李双江之子解除劳教不到半年再涉嫌轮奸被刑拘”的新闻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也引发了人们对谁该为这起罪责埋单的激烈讨论。
中国有句古话叫“养不教,父之过”。如果说李双江夫妇养子不教,可能有失偏颇,教子不严或教育失责才是重要根源。李天一4岁入选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8岁学书法,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获奖无数;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15岁开演唱会……正是这份辉煌不凡的“精英”履历,让我们看到了其家庭“重艺、缺德、失教养”的畸形教育观。据知情人说,“李某平时性格就比较狂妄,总觉得自己的爸爸是李双江就了不起,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老来得子,对孩子疼爱有加是人之常情,为孩子创造优越的成长条件、制造一切成功的机遇,本亦无可厚非。但如果过于急迫和功利地培育孩子,而忽视了对其道德、情感和责任的教育,则很可能会使孩子误入歧途。
作为监护人,李双江夫妇应该针对儿子第一次肇事,反省在家教方面的疏漏,调整教育方式,从严管教,帮助儿子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气。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居然还花20多万元改装宝马,听任15岁孩子无证驾驶,代滋事的儿子出面赔礼道歉求得受伤者和解,替解除劳教的儿子改名遮丑,放纵儿子深夜泡吧、去宾馆开房……或许,正是因为父母一次次替子女“擦屁股”,请求社会宽容,助长了孩子的嚣张气焰,使他逐步形成了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和不受约束的性格,进而藐视法纪正义,最终毁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当然,出身名门,最终成为阶下囚的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远非李天一一人,该对子女犯浑埋单的又何止李双江夫妇?尤其是近些年来,“我爸是李刚”、“我家是国家安全局”式的闹剧不时上演。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悲剧的发生,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家庭能够承受的,也是整个社会应该担当的。因此,如何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感,也就成了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