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哺乳期有恃无恐
年轻妈妈
再度贩毒被抓
本报讯(通讯员 黄建林)晓丹正值哺乳期,却铤而走险,干起了贩毒的行当。3月1日,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晓丹(女,25岁,系四川省大邑县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这已是她第3次因为贩毒被抓。
3月1日晚7时许,晓丹通过电话联系,约好“下家”在塘下镇韩田村锦泉商务宾馆门口的出租车内进行毒品交易,被埋伏在一旁的市公安局玉海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在现场共搜出2.59克冰毒。
经审讯,晓丹对自己实施的贩毒行为供认不讳,但大吵大闹说按有关规定,她现在正值哺乳期,公安机关不可以拘押她。经查,晓丹于2010年12月份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0年7月、2012年12月先后因吸毒被治安处罚。2013年2月晓丹在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村一出租房内因贩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当时正值孩子出生未满一周岁,按刑讼法有关规定,将原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这也让晓丹心理上变得有恃无恐,以 “哺乳期”为自己的保护伞,认为公安机关不会拘留她,于是糊涂的她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又干起了老行当,这会儿可没那么好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实施新的犯罪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