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受理的(2012)温瑞执民字第1900号申请执行人何余芬与被执行人周大娒、金敬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周大娒、金敬敏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周大娒所有的坐落在瑞安市安阳街道银座广场A座1505室,建筑面积184.8平方米(房产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房屋以310万元的价格以增价方式进行变卖。
二、本院受理的(2012)温瑞执民字第1669号申请执行人工行瑞安市支行与被执行人虞正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虞正林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虞正林所有的坐落在瑞安市安阳街道风荷苑15幢1单元103室,建筑面积305.86平方米(房产已登记,土地已登记国有出让)的房屋以590万元的价格以增价方式进行变卖。
三、有意承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与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联系。
咨询电话:0577-59880708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2日
瑞安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