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设定“最低消费”
是否合法
市民王女士:市区某茶楼规定,一个包厢最低消费额为300元。顾客在此消费,无论是否愿意,或是消费了多少,都要支付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超出部分则按实际价格计算。商家自行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由此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行为,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故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规定来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因此,该茶楼设定“最低消费”是于法无据的。
(记者 林长凯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