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1版:玉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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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瑞安土地开发和土地制度
■俞 光

    晋代瑞安土地开发和土地制度

    ■俞 光

    晋代,我国经济在战乱仍频、政权分裂之中艰难地前进。西晋前中期,我国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后期北方经济遭到大破坏;此后北方十六国混战,经济继续遭到严重破坏,而在东晋,由于统治者过度剥削和奴役劳动群众,以及频繁的战争,南方经济亦起步艰难。其时,瑞安由于远离战乱,在南下士族的推动下,瑞安的开发取得长足进展。

    东部平原的成陆和开发

    西晋时,温州境内永宁江(今瓯江)、安固江(今飞云江)、横阳江(今鳌江)壅塞严重,流泄不畅,每当山洪暴发,风潮袭击,百姓深受其害。宋濂《温州横山仁济庙碑》指出,横阳周凯及时地“白于邑长,随其地形,凿壅塞而疏之,遂使三江东注于海。水性既顺,其土作乂。”明弘治《温州府志》也云:“瓯郡三江,曰永宁江、曰安固江、曰横阳江,自汉有之,濒江为三监。至晋衡山周公乃疏凿而通之。于是潮汐有节,境土始辟,生齿日蕃,遂改邑为郡焉。”可知周凯率众用开凿河道的方法,疏通三江之水顺畅入海,不仅缓解了当时的水患,保护了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加快了温州沿海三江平原的开发,发展了生产,促进了人口的繁衍,以致晋明帝太宁元年(323),置永嘉郡(境今温州、丽水两市)。

 “永康中(300—301),三江逆流,飓风挟怒潮为孽,邑将陆沉,民咸俱为鱼。神(指周凯)奋然曰:吾将以身平之,即援弓发矢,大呼冲潮而入。水忽裂开,电光中见神乘白龙东去,但闻海门有声如雷……俄而水势平,江祸乃绝。邑长思其功,号其曰‘平水’,且建祠祀之。”成为温州历史上最早的治水英雄。其时的瑞安先民,在沿海滩涂淤涨的基础上,按照“随势行水”的原则,采用凿疏河道的方法,加快了滩涂开发的速度。这种方法投入少,收效快,适合于当时地广人稀、经济刚刚起歩的实际情况,因而得到广泛的应用。

    东晋间,飞云江口古海湾内邵公屿四周由于泥沙沉积,不断淤涨成滩涂,邵公屿与飞云江北岸之间的北湖不断变浅,变窄。邵公屿上宝贵的滩涂资源吸引瑞安先民陆续迁居邵公屿垦涂,渐渐地邵公屿人口不断集聚。清嘉庆《瑞安县志》称,其时邵公屿“外则深土沃田阡陌鳞次,擅东南之胜焉”,说明了邵公屿周边滩涂的开发已取得重要的进展,这也奠定了邵公屿成为此后一千多年瑞安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居中心的基础。

    土地的买卖和黄籍白籍

    两晋时,我国处于大分裂、大战乱、大迁移的时期,大量北方百姓苦于战乱,纷纷南下。魏征等撰《隋书》指出:“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就有一部分迁徙到安固县。据路遇、滕泽之著《中国人口通史》和沈约《宋书·州郡志》的推算,西晋太康年间(280-289)安固县约有1100户、6500口,其中今瑞安市境内(按2000年瑞安市境域计算),则约有450户、2700口。可见当时安固县人口仍然十分稀少。

    西晋时,朝廷颁布占田法令。该法令把占田分为两类,一是一般平民的占田,以人口和性别为标准,最高限额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一人占田30亩;二是官吏占田,以官品高低为准,最低10顷,最高50顷。两类占田者同时承担相应的田租和力役。占田法令的颁布,推动了瑞安封建小农土地私有制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延,由于天灾人祸,一些自耕小农被迫出卖自己的土地。土地买卖的出现,使自耕小农产生分化。卖地的小农渐渐地沦为雇农,而买地的小农渐渐地上升为地主,庶族地主土地私有制有所发展。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冬,在毗邻瑞安的平阳宜山鲸头村石岗山下,出土三国孙权第六子孙休的太子舍人朱曼妻薛氏墓葬土地买卖契约,其全文如下:“晋咸康四年(338)二月壬子朔四日乙卯,吴故舍人立节都尉晋陵丹徒朱曼故妻薛,从天买地,从地买宅,东极甲乙,南极丙丁,西极庚辛,北极壬癸,中极戊己,上极天,下极泉,直钱二百万,即日交毕。有志薛地,当诣天帝;有志薛宅,当诣土伯。任知者东王公、西王母。如天帝律令。”该地劵证明了当时浙南一带普遍存在着土地买卖现象,从而为庶族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因为地主抗风险能力比贫民强,遭遇天灾人祸后成为贫民的情况相对来说要少得多,所以土地买卖现象有利于庶族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为了有效地管理境内的百姓,征收赋役,两晋继承前代户籍管理制度,但又有所不同。西晋时户籍采用经过药物处理后的黄纸书写,以便长期保存,故有“黄籍”之称。到了东晋,户籍又有黄籍、白籍之分,黄籍指江南土著户纳税服役的正规户籍,白籍指中原南渡户即侨寓户不纳税不服役的临时户籍。由于两者在纳税服役待遇上的巨大差距,从而产生尖锐的矛盾,故于东晋成帝咸康七年(341),朝廷开始实行“土断白籍”,即将白籍转为黄籍,中原南渡户和江南土著户一样纳税服役。此后又进行多次土断。至南朝时白籍已绝大部分转为黄籍,户籍管理制度由双轨制转变为单轨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瑞安的户籍也经历了由单轨制转变为双轨制,再由双轨制转变为单轨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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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瑞安土地开发和土地制度
瑞安日报 玉海楼 00011 晋代瑞安土地开发和土地制度
■俞 光 2013-4-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