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上调
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本报讯(记者 项武龙)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一次上调,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2013年6月30日前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人员。
此次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109元调整,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82元调整;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据了解,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将从2013年1月1日起计算。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人员,按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13年4月发放到位;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7月底统一调整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