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办土地证、
房产证需什么手续?
编号7129:我的房子大约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1997年受台风影响坍塌,后来自己在原址重建。老房子以前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要求办土地证、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国土资源局回复: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重建、扩建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依法重新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住建局回复:向国土部门补办土地证后,再向住建部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最后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需提供以下手续: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见习记者 钱枫枫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