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调整的通知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1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瑞政发(2012)171号)文件精神,全市范围内所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基准地价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对房屋产权已办理转移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请在2013年6月30日前到我局一楼土地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土地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7月1日开始则以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标准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具体见瑞安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201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