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孩子抚养权
能判给男方吗?
市民李先生问:我和老婆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4个月大的儿子,我现在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
浙江瑞大律师事务所张盈盈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据你所说,你的孩子只有4个月大,属于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其次,如果你在上述情形之外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记者 林长凯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