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去行政化”值得尝试
■高振千
前不久,随“研修班”同学赴文成县第二实验中学调研,获悉该校近几年以过硬的教学质量在当地乃至外地声名鹊起,且不说如何短时间内在废墟上艰难崛起,单是该校去行政化的管理便令人感兴趣。在该校,上级行政化的检查、评比、考核等被校长挡之门外,让教师们静心安心教学;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采取全体教职工“全民公决”的方式进行,叫教师们心服口服。公办学校如此“去行政化”值得尝试。
这些年教育的行政化一直饱受诟病,被痛斥为许多教育问题屡屡得不到解决的根源。公办学校的行政级别的始终存在,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干预和制约从未停止,动辄用行政权力对学校指手划脚,校长根本没有办学自主权;在学校内部,行政机构逐渐增加,行政人员越来越多,管理成本不断增长,而管理效能却越来越差。尤其是实施绩效工资之后,行政人员与教职工之间的收入拉开了明显的距离,行政人员与教职工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如今上级行政部门的各项评估、检查等层出不穷,为了学校的生存、发展和声誉,不少学校每学期穷于应付,尽管大多属于形式主义,但教师们又不得不全力以赴疲于应对。由于校长是上级行政部门任命的,校长的升迁、任免和考查基本上行政部门说了算,结果校长往往对上负责并投其所好。这也难免校长的办学目标主要是看“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从而常常忽略“教师满意不满意”、“学生满意不满意”。这样治理学校的出发点,其后果不难预料。
在学校管理的具体方式上,是在大会上或办公室里高高在上发号施令,还是深入师生中间服务师生,便是作为学校管理者“行政化程度”的“试金石”。在学校的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最后拍板的总是行政领导,过于集中的背后,让人看到了强权无处不在的影子。没有充分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力,在学校管理中实现公平公开公正自然成为奢望。
学校作为教育场所,管理不该行政化,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行符合教育本质要求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应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集中教师的智慧,减少机构、精兵简政,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这让教育去行政化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教育去行政化,应当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让学校从只对上负责变为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排除外部和内部因素对学校的干扰和制约,变以往的注重追求政绩为追求教育本质和宗旨,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