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交通事故
至今未处理,
怎么办?
市民李女士问:两年前,我嫂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嫂子在住院期间花去的医疗费一万余元,直到现在未作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应该积极主张求偿。受害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对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受害人也可以起诉求偿。需要注意的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般从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起计算。但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记者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