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死亡,
女方有权利继承
遗产吗?
市民顾女士问:在同居期间男方死亡,我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你们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你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你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男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你,则你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记者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