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过香港
■金锦潘
总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来到这以繁华饮誉世界的“弹丸之地”。
1997年5月,我从瑞安出发骑车2000公里,在回归前夕进入香港,目睹英皇后广场的米字旗最后一次降落、末代总督彭定康默默无语离开总督府。一切记忆犹新,17年的时光,好像弹指一挥间,正应了眼下的一句流行语:时间都去哪儿了?
而这一次,却是特地来跑一场马拉松。
传统的元宵与西方情人节相撞的那一天,我抵达深圳,告诉朋友说:“正在赴第20个‘情人’的约会”。
从罗湖口岸坐火车转地铁,不过两个小时,我已在维多利亚公园领到了跑步的号码与礼包。纪念品是一块铜牌,上镌一匹奔腾的马,下面写着:Year of the Horse。嗨,马到成功!据说,香港每年的马拉松都以生肖铜牌作为纪念品,有人为了收集十二生肖,决计来跑十二次。
宾馆的房间很小,像一个罐头盒子,尤其是窗外彻夜响着汽车的噪音,很难睡一个囫囵觉。凌晨5点钟出门,路上已到处是急匆匆的人,断定是“同类”无疑。我跟着人流转了二条街,很快感觉不对,赶紧拽住一位男生问:“你们是去跑马拉松吗?”
“是啊!”
“那是去弥敦道吗?”
“不,我们去维多利亚公园。”
原来,这天有七万五千人跑马拉松,香港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容纳下这么多人一同起跑,管理者别出心裁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分流起跑。
我在马拉松二组,7点10分于弥敦道起跑。
天,渐渐从黑暗中泛出亮光。警察们手拉着手站成一排,把我们从等候区慢慢领到起跑点,没有一个人插队,秩序罕见地井然。我站在最前排,看到挂在我脖子上的相机,一位警察道:“你背着相机跑啊?真牛!”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喇叭里传来“哇啦哇啦”的粤语,大约是开幕式,我只听懂最后的四个字“到达终点”,队伍起跑了。
“沙沙沙”,只听到沉寂的脚步声,已跑到昂船州大桥。我脖子上的相机摇来晃去,影响了跑步的节奏,开始担心能否在关门的6小时内跑完42公里。
没有观众,没有拉拉队,好像只有一群跑者在自娱自乐。因为香港能安放下一场盛大的马拉松,没有足够的街道,只好在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大桥和隧道间上天入地绕来绕去。
刚跑上青马大桥,迎面已有一群美女跑来,我举起相机拍照。大桥上没有隔离带,中间只用一条绸带分离,来往擦肩而过,很爽于拍摄。
力度、线条、神态,奔跑的美女更加靓丽,就像青春飞扬。难怪有人说,跑马拉松的好处之一就是看美女。记得村上春树在一本谈跑步的书中说,他在东京每天早晨健身跑时,常常与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交臂而过,这成为他每天早晨小小的喜悦之一。“连这一点小小的喜悦都没有,要每天坚持跑下来,可不容易。”我相信村上所言非虚。
事实上,看迎面跑来形形色色的美女,边跑边拍,快意于一个个健美的身姿从镜头前闪过,不知不觉间,已跑了30公里,而速度并没有过多地落下。
35公里之后,疲劳与痛苦还是如期而至,尤其是跑进沉闷的隧道。好在接近终点,胜利在望。超越痛苦,抵达快乐,成为最后的一道程序。早餐吃剩下的一个咸鸭蛋,洗一个热水澡,喝一瓶啤酒,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都成为快乐的向往。
最后一公里余,才跑进了铜锣湾的街道,观众夹道欢迎。我奋力跑向设在维多利亚公园的终点,正如村上春树所说“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只剩下简单的快乐和小小的满足。
时间定格在4小时42分,虽然差强人意,却已比我预想的还好。
这是我完成的第20场马拉松比赛,就像与第20个“情人”的约会。跑过香港,这场酣畅淋漓的“约会”结束了。我不知道是否还来这里跑一场或者十一场,如果要收集十二生肖纪念铜牌的话。
“人不是因为变老而停止跑步,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跑过香港一个星期之后,我试着写一点感觉的文字,随手翻开一本美国人写的书《天生就会跑》中这样写道。对于没有品尝过长距离奔跑之痛并快乐的人,也许这句话值得好好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