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水暖鸭“无”知
■金粟
苏东坡有句诗家喻户晓,“春江水暖鸭先知”,春回大地,春波荡漾,鸭子最先感知水温变暖,纷纷跳下水去,畅快地游弋着。我们固然知道这是拟人手法,诗人无非借此表达自己对春天到来的喜悦之情。但鸭子果真能感知水温变化吗?鸭子身上有密密的绒毛,皮下有厚厚的脂肪,冬天照样下水,怎见得春天到了就有感觉?即便鸭子真的能感知水温变化,我们知道那也不过是一种本能,并非有意识。从人类意识的角度看,鸭子还是“无知”的。
鸭子的“无知”绝不止此。我市林垟,江南水乡,坊间素有“东方威尼斯”之说,那该是多么美丽的风景啊。但在南滨街道大桥村与外甲村的交界地,村民在岸边搭建鸭棚,养了四五千只鸭子,鸭粪臭气远飘,鸭毛四处乱飞,甚至会吹进附近人家的菜碗里(详见本报2月24日第9版),那又该是多么的煞风景啊。从这件事里可以看出鸭子的两个“无知”:第一,任何事物的承受能力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地界里不能过度繁殖,否则会破坏环境,这一点鸭子不知道;第二,鸭粪的臭气,乱飞的鸭毛,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百姓的日常生活,这一点鸭子也不可能知道。
但鸭子无知人有知,养鸭的人应该知道,自己的过度养殖已然损害了他人的权益,但毕竟是“价值二三十万元”的资产,一时还舍不得放手;周边的百姓也已知道,他们的生存环境受到侵害,需要用合理的途径和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碍于面子,“都是村里人,不好意思说”;监管部门的人自然也知道,既不能让业主受损太多,又不能让群众受苦太久,更不能让环境受害太甚,什么时候该整改了,哪些部分要拆除了,还得立下什么样的规矩,比如,准许在多大的场地养多少只鸭子。
人不是鸭子,知道人间有一个“义”字。投资的人应该知道,见利忘义则损人,见利思义则不损人,以义为利则利人;受害的群众应该知道,维护权益很重要,维护正义更重要,不讲原则的好好先生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监管部门的人应该知道,要为民请命,该担当时就担当,只要合乎法规,顺乎民情,那就是义。
我们期待林垟水乡能够重新塑造“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美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