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教练”丢职坐牢
十年不好再开车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通讯中 陈伶俐)很多驾校学员拿到驾照后,教练都会嘱咐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而教练张某身为驾校教练酒后完全忘了这话,醉酒后照样开车,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不仅丢了工作,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3月12日凌晨0时40分许,交警飞云中队在104国道飞云江大桥南岸城南大道路口设卡查酒驾。一辆牌照为浙C62开头的教练车由瑞安方向驶来,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呼气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便依法扣留了教练车,并将驾驶员张某带往市第二人民医院抽血检测。
3月12日中午,待驾驶员酒醒后交代,自己姓张,31岁,马屿人,在我市某驾校当教练。
据了解,3月11日21时许,张某和朋友在大番茄KTV玩耍,期间喝了三四瓶啤酒。3月12日0时20分许,张某和朋友从KTV出来,开着教练车回马屿。12日0时4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104国道飞云江大桥南岸时,遇到交警设卡,张某当场被交警查获,当时车内还坐着其三位朋友。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则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被交警部门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