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非法危险化学品的公告
2014年3月14日,接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在塘下镇韩田村奔驰路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其中,包括氢氟酸99箱(每箱25公斤),氢氧化钠101袋(每袋50公斤)。请物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无主危险化学品予以处理。地址: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1109室,联系电话:65911805。
特此公告
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