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猪肉引发两起“闹肚案”
注意啊,肉要吃全熟的
购买要看保质期
■通讯员 王世霖 记者 项颖
吃了“全熟”的猪排拉肚子拉得虚脱,吃了猪蹄全家人进了医院。近日,市民王先生和蒋先生全家被“二师兄”给害苦了,到底是咋回事?
王先生自述:
吃了带血猪排进了医院
日前,我与朋友到市区万松东路一茶餐厅用餐,晚上回家后腹痛腹泻不止,跑厕所跑得人都虚脱了,家人看着不对劲,赶紧将我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我是吃坏了肚子。
待病情稳定后,我开始回想到底吃了啥东西?思前想后,问题可能就出在猪排上。当时在茶餐厅点餐时,我要求猪排全熟,但送上来的是微带血丝的,我也没多想,就吃了。
第二天,我来到那家餐厅,希望得到赔偿。该店负责人也表现得通情达理,愿意赔偿医疗费用500元。为了猪排闹腾了一个晚上,还搞得第二天不能上班,我觉得他理应再赔我精神损失费。
一提精神损失费,对方就有点不愉快了,跟我起了小争执,后来我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餐厅负责人表示愿意支付我1000元作为赔偿。
现在很多人喜欢到西餐厅用餐,点牛排、猪排类食物时一定要注意,免得吃了拉肚子。
蒋先生自述:
吃了猪蹄一家人送医
近日,我在南门菜市场附近一商铺购买了几袋包装好的猪蹄回家。晚餐时间,一家人大快朵颐。谁知当晚全家人开始闹肚子,出现腹痛腹泻,结果一家人进了医院。
除了我买的猪蹄,当晚所有的食材都是新鲜的。我怀疑那几袋猪蹄已经过期变质,或可能是包装袋出了问题,就到商铺讨说法。
但店主坚决否认是他家猪蹄变质导致我全家人闹肚子。他说:“买我们家猪蹄的又不是只有你,别人都没事,肯定是你吃了别的东西导致。”
双方争执不下,我就向12315热线投诉。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解,店主愿意支付我一家人的医疗费用,另赔付300元予以道歉。
市市监局提醒:
选购肉制品要当心
事后,执法人员表示,蒋先生一家闹肚子,没有确凿证据表明系食用猪蹄引起,但同时商铺也无法证明出售给蒋先生的那几袋猪蹄是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从这个案例来说,其实也是提醒商家,要经常检查店内在售食品的保质期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段时间接到好几起消费者吃坏肚子的投诉。市市监局提醒市民,在烹饪肉类或在外就餐时,一定要吃全熟的肉,选购肉制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看包装,目前市场上很多肉类食品都是真空包装,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包装是否密封、无破损,尽量不要购买散装肉制品;看生产日期,由于产品存放时间越长,氧化现象就越严重,应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产品;看清储存温度要求,近期气温上升,肉制品容易变质,消费者最好到大商场、大超市去购买,这些场所有正规的商品进货渠道,产品周转快,冷藏的硬件设施齐全;闻气味,闻闻气味是否正常,有无酸败腐臭异味,避免买到变质食品;保留购物、就餐收银条,作为维权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