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如何办土地证
编号11775:本人在南滨街道林垟林北村有一座旧房,属于几代人传下来的祖屋性质的,但是没有任何有关单位的证明手续。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该房屋的土地证?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您反映的是土地登记发证的问题。按照《浙江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土地权利的设立由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并提供土地登记申请材料(如: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确认表等;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依据)。对当事人提供的土地登记申请材料,土地登记机构予以查验,并根据需要就有关登记事项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需要询问的应做好询问笔录。因此就咨询人提供的有些事实情况我局需要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