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今年中考、高考期间给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在“两考”期间出现丧事扰民现象,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专项整治的通告》([2008]21号)等规定,特在“两考”期间治丧告知如下:
一、禁止在广场、公路、街道、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摆放花圈花篮;禁止从事扬幡挂符、念经做道场、抛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出殡时大肆吹奏表演或安装高音嗽叭播放哀乐,燃放鞭炮爆竹,妨碍交通秩序;禁止其他各种丧事扰民行为。
二、各有关单位、镇、街、社区、村居在“两考”期间要广泛开展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劝阻、制止村(居)民丧事扰民行为。
三、凡“两考”期间出现丧事扰民,妨碍交通秩序或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两考”期间出现丧事扰民活动的,应当向民政等有关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5893693,联合执法大队电话:66605026。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殡改联合执法大队
2014年5月30日
给市民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