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打击力度、从快审理案件、加强财产执行
市法院十三项举措
保障“五水共治”推进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芮宣)今年4月中旬,市法院出台《关于为我市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措施》,其中具体提出了十三项措施,依法保障我市“五水共治”工作有序推进。这是记者昨从市法院获悉的。
《措施》内容包括加大打击“涉水”犯罪行为力度,从快审理“涉水”行政诉讼案件,在“涉水”非诉执行领域大力推进“裁执分离”工作,加强“涉水”案件财产执行工作,妥善化解“五水共治”中民事矛盾纠纷等十三项措施。
“随着‘五水共治’活动的深入开展,2014年我院加大了污染水环境案件的打击力度,今年已审结7件(包括去年共9件),全部为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市法院刑庭庭长何小云表示,已审结的9件污染环境罪均处以实刑并处罚金,除一人为八个月有期徒刑外,其他8件均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对犯罪人员均依法予以经济制裁,实刑率达到100%。
何小云说,十三项措施明确了对偷排废水、废液、污染河流和地下水资源、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供排水及水利设施等犯罪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及阻挠“五水共治”专项活动查处工作、妨碍公务、蓄意闹事构成犯罪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标准。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排除妨碍、积极赔偿损失、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则应依法从宽处罚。以此达到以宽济严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