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今起实施
9月起非居民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
■记者 杨微微
昨日,记者从凤山水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从8月1日起,塘下镇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从第一级到第三级,到户水价分别为每吨2.9元、4.1元、5.3元。
同时,从下月开始,塘下镇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征收污水处理费。
实施阶梯水价,对大部分居民影响不大
据了解,2013年7月,因珊溪水库原水价格的上调和水源地保护治理资金的收取,我市供水成本大幅上升。为有效解决成本上调因素,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经过成本监审、征集意见、调价听证等一系列程序,我市发布自来水价格调整标准。市区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塘下则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居民用水价格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供水价格,二是污水处理费,两者相加则是实际缴纳的到户价格。
从本月起,塘下镇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水价。阶梯用水量中,第一级水量为17吨及以下,第二级水量为18至30吨,第三级水量为31吨以上。调整后到户供水价格为:第一级水价为每吨2.90元,第二级水价每吨4.10元,第三级水价每吨5.30元,均含污水处理费每吨0.50元。
“据统计,去年塘下居民家庭月均用水量在11吨左右,水价与目前的第一级水价相同,此次实施阶梯水价,对大部分居民影响不大。”凤山水务营业管理科负责人金良彬介绍,塘下居民用水以两个月为抄表周期,两个月用水量在34吨之内,均执行第一级水价。假设两个月用了40吨水,在计算水费时,34吨执行第一级水价,超出的6吨执行第二级水价。
金良彬说,由于部分村、小区、集体户和学校等特殊用户是总表制的,执行基准水价,实施阶梯水价后,暂时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水价。
非居民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全镇涉及8000多户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征收塘下镇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的通知》,从9月1日起开始征收塘下镇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用标准如下:非营业性用户污水处理费为每吨2.15元;一般工商户、特种行业用户污水处理费每吨2.35元;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工业企业用户污水处理费为每吨2.65元。
“市区的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均已征收。之前塘下截污纳管还未完善,污水处理费暂缓征收。现在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即将投运,投运后塘下镇非居民用户污水可实现统一纳管处理。”凤山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臻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将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作。
据金良彬介绍,目前塘下镇非居民用水户有8241户,占全镇总用水户的10%。
居民 | 供水水价 | 污水处理费 | 到户价格 | |
第一级 | 2.40 | 0.50 | 2.90 | |
第二级 | 3.60 | 0.50 | 4.10 | |
第三级 | 4.80 | 0.50 | 5.30 | |
非居民 | 非经营性 | 3.70 | 2.15 | 5.85 |
(一般)经营性1 | 3.70 | 2.35 | 6.05 | |
(高污染)经营性2 | 3.70 | 2.65 | 6.35 | |
特种行业 | 特种行业 | 6.80 | 2.35 | 9.15 |
供水到户价格表